研究所/教研室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日期:2007-05-22 04:10  浏览次数:

  研究所或教研室是学院下设的教学科研组织,承担本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同时承担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

  研究所、教研室承担以下职责:

  1.参与制订并修改本学科专业各层次学生的培养方案,组织安排教学活动,编写、修订教材等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2.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

  3.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业务学习、交流或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讲座,努力使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互动发展。

  4.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师资队伍建设建议,拟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岗位培训和业务进修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5.根据学校、院(部)的教学科研任务,制定、编写并组织实施教学科研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6.根据学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发挥各自学科优势,加强师生沟通交流,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课外辅导、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国(境)外交流交换指导、实践实验教学指导、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开展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和教材、视频课程等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8.做好其他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配合学校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以及承担学校或院部赋予的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