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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证券日报网】第十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成功举行

外国语学院 2020/11/01 16:24

转载【证券日报网】

http://m.zqrb.cn/tmt/tmthangye/2020-11-01/A1604219824743.html


   近日,第十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圆满举办。本届研讨会以“新时代、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法律英语教学与改革”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领域前沿热点问题致辞或作主旨发言,内容涉及“法律文件的模糊性及其翻译处理”“法律翻译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等。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话语研究中心、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考专家指导委员会协办。参加会议的校领导、专家学者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文键教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会长张法连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张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李国强教授等。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对外开放开始面临更多机遇和挑战。所以,当前我国比任何时候都迫切的需要提高我国对外开放质量,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推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速我国参与、推动和引领全球治理变革进程,而以上一切都需要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的涉外法治人才的支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我国当前的重大课题。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中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新文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进外语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法律英语是涉外法律工作不可或缺的工作语言,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起点和关键点。法律英语专业建设是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必由之路。

   张法连会长所指出,中国法律英语的发展日新月盛,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法律英语专业或方向,越来越多的学者进入到法律英语相关研究领域,越来越多的各界人士开始重视和学习法律英语。这背后根本的原因在于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法律英语发展到今天,从理论到实践,从教学大纲到统编教材以及测试等已经完全具备专业设置的条件。法律英语是对于培育新兴专业增长点、增强研究创新点、提升国家外语能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有着卓越贡献度的一个新兴专业,是“依法治国、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大背景下的必然产物。

法律语言需智能化处理

   在各类法律文件,特别是双语文件中,不可避免地具有不同类型的模糊性语言,故而妥善处理法律文件的模糊性在法律翻译领域中尤为重要。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满运龙教授在其主旨发言“法律文件的模糊性及其翻译处理”中,通过对立法、商业合同和国际条约等法律文件实例的解析,阐述了法律语言模糊表述的原因,探讨了如何在法律翻译中处理原始文本的模糊表述,提出了鉴别原则并探讨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技能。他建议律师、立法人员、外交人员等制作法律文件的人士要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模糊表述,而对于译者而言,必须具备发现和鉴别文件模糊表述的能力,并掌握有效处理模糊表述的原则和技能。

   人工智能法学则是人工智能和法律相结合诞生的新型边缘学科,主要研究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领域应用是实现法治智能化的重要技术途径,是新时代国家法治建设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惮教授在其“人工智能法学中的法律语言工程与技术”主旨发言中介绍说,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处理法律问题,本质上是让计算机对原本由法律人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思维模式、法律文化规范等进行学习和模拟,充分发挥机器所特有的、人类无可比拟的优势,协助人类完成大量重复性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在案件分析、审判结果预测、诉讼策略选择等方面为人类提供辅助决策参考。他强调,语言是知识和经验的主要载体,因此,法治智能化的实现,必须以法律语言的智能化处理为基础。

企业涉外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围绕“互联网+”这一时代背景,智慧法院的建设实现了司法信息的电子化,互联网法庭采用“全景式”网络审判方式,旨在实现网络、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模式的融合。在此背景下,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如技术的中介作用对司法理念有无影响?对司法话语的域外接受有何影响?新的庭审模式能否更好地促进司法正义?针对以上问题,南京理工大学张丽萍教授进行了题为“我国庭审话语中的多模态交际与跨文化交流”的主旨发言。张教授指出,许多基于多模态法庭话语的实证分析证明,将非语言表意系统(如手势、体姿、目光乃至空间位置)的符号意义纳入到法庭话语的研究范围,更符合具象化认知与意义整体感知的基本规律,不仅可以更好地解析法庭权力话语体系的多维表征,还可以更全面地再现庭审交际人动态建构意义的过程,探析其参与庭审交际的程度与渠道,分析法庭话语对判决过程、结果的多种影响方式。基于个案分析——法庭话语的空间权力配置与其对法官话语的影响,张教授简要探讨了如何在庭审话语的多模态交际中确定相应的分析单位,并基于具体的多模态话语分析语料,分析了多模态交际与视觉文化语境对庭审话语的进展与司法正义的实现所具有的构成性作用,最后简要讨论了此研究对庭审话语的跨语境跨文化传播的启示。

   此外,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中国企业因签订合同被骗或者因合同内容有漏洞、陷阱而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形屡见不鲜,企业涉外合同管理意义重大。甘肃政法大学俞金香教授在主旨发言“涉外合同管理策略之防范恶意缔约——一个基本引入”中指出,在涉外合同领域,磋商至缔约的过程风险暗伏,一方或以刺探商业秘密为目的,或以了解战略信息为目的,恶意缔约,耽误时机,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或信誉的损失,或把企业拖进诉讼的泥潭、影响对方生产。故而企业防范恶意缔约,至关重要。俞教授提出了防范恶意缔约的四个常规途径:一是要求拟缔约的多方一起集中报价,同一时期内分别谈判,让竞争者互相指出对方的虚假和不实之处,利用谈判对手的专业知识排除恶意者;二是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警觉,减少恶意缔约者的破坏行为;三是在谈判和缔约过程中,强化保密意识,建立保密流程,做到时时保密、事事保密,与欲缔约对方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对方泄密;四是在本行业利润空间内做生意,避免贪小便宜,以正常合理的心态缔约,防止上当。通过上述途径,防范恶意缔约,过滤合同风险,是实现涉外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法律英语领域的专家学者们在今年特殊的形势下,依然砥砺前行,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届,都踊跃参与到法律英语的教学、研究、测试和服务工作中来。第十届“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国际研讨会”的举行,将使更多的人加深对法律英语的认识,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法律英语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的热潮,也定将助推法律英语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不断取得了越来越多的喜人业绩。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