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张法连教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走出“法律+外语”误区

信息来源:外国语学院  发布日期:2020-09-30 09:03  浏览次数:

来源:法治日报   2020年9月21日

如何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是新时代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高校外语、法学教育应协同创新发展,完善顶层设计,走出“法律+外语”的误区,增设法律英语专业,系统培养国家急需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

一、正确理解法律英语专业意涵,走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误区目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忽略了外语和法律外语之间的区别,想当然地认为英语好法律英语就一定好;忽视了法律英语专业内涵,缺少顶层设计,认为法学院校和外语院校“强强联合”就能培养出涉外法治人才,这正是问题之所在。

1.要准确把握人才内涵。涉外法治人才指“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其至少有两点素质要求:一要懂法律外语,二要通国际法律。因为英语的国际通用语地位,此处外语主要指英语

2.对法律英语的特殊性认识不足,甚至误把法律英语等同于普通英语。《新概念英语》作者L.G.Alexander说“法律英语是一门专门外语,甚至是另一种语言”。法律英语是英美法国家以普通英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规约性的语言变体,它在词法、句法、语篇上都有鲜明特征。普通英语再好,也不能说明你会讲能懂法律英语(即便对英语为母语的人也是如此)。

3.法律英语语言技能的欠缺是涉外法治人才的严重短板。根据市场调研,本土律师较外国律师的劣势不在于涉外法律知识,而是法律英语语言技能。

4.不能简单的把法律英语看作一门课程,应该从学科专业的角度正视法律英语教学。法律英语的听说读写译别具特色,包括法律翻译、涉外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学、中西法律语言文化对比研究等诸多领域,是系统独立、内涵丰富、实践性很强的新兴交叉学科。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语言素养决不可仅寄托在一门英语课上,只有设置法律英语专业才能全面系统的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5.不能把法律英语理解为法律+英语。根据CBI理论,法律英语学习要确保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能同时进行,绝不能将二者割裂,有前有后。实践中,先学习法律,然后再集中学习英语,是普遍的误区。

6.有些学者片面夸大了国际法的重要性,认为学习国际法就能做涉外法律工作。其实涉外法律工作内容与英美法体系密切相关。英美法今天仍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联合国国际法院运用的司法程序依据英美法,WTO基本规则同样依照英美法,国际法的很多规则也是多有借鉴英美法。法律英语专业教学正是以英美法为载体,学习英美法律知识和法律英语语言技能,一举两得。

7.法律英语人才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必经阶段。法律英语是涉外法律服务必需的工作语言。法律英语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起点、关键点。法律英语人才不完全等于涉外法治人才,但涉外法治人才首先必须是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

二、应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法律英语专业建设,完善顶层设计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国际上重大事件的背后往往都是法律问题。法律英语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的新兴交叉学科,市场的需要是法律英语学科发展的不竭动力。涉外法治人才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力军。法律英语的基础性先导作用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中不可或缺。

1.出台具体举措,积极培育法律英语新兴交叉学科增长点。教育部研究出台具体举措,加大扶持法律英语学科研究力度,突出法律英语交叉学科在新文科建设中的战略性引领作用。建议教育部要有专设机构负责法律英语学科建设推动,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研究,扎实推动学科建设快速到位。

2.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法律英语专业。英语专业(法律英语方向)已在不少高校实践多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英语发展到今天,从理论到实践,从教学大纲到统编教材以及测试等已经完全具备专业设置的条件。法律英语成为英语类专业之一,目标是培养中初级涉外法治人才。建议成立教育部法律英语教学协作组指导全国法律英语专业教学活动。

3.法学、外语院系横向联合,创新培养机制。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在外语学院设置法律英语双学位专业,学制5年(3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或者在法学院设置涉外法律本硕连读专业,学制6年(4年法律英语专业+2年涉外法律)目标是培养中高级涉外法治专业人才。这两种培养形式也是四年制法律英语本科专业的补充和延续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系统工程,需要精心设计,科学实施。

新时代高校外语、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要立足国家发展战略,面向涉外法律服务现实需求,正确理解法律英语学科内涵,积极培育法律英语新兴交叉学科增长点,加快设置法律英语专业,努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系统化培养。


(原载《法治日报》9月21日第6版,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语言大学特聘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会长,中国ESP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秘书长,《语言与法律研究》学术期刊主编等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研究首席专家,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文献研究院高端智库专家组成员。)

主要研究领域:法律语言与文化、法律翻译、法律语言经济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法治外交、中美关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00921/Page06T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