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举办的“政法翻译论坛”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顺利举行。本次论坛邀请香港理工大学的朱志瑜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外国语学院齐筠老师担任主持人。
朱志瑜教授从翻译的理论、策略和实践三个方面全面深入地向在座师生展开讲解。
在翻译理论方面,朱教授分别从翻译的类型、历史、策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他将翻译分为两种类型:和实践相关的(applied translation)和与实践无关的,其中法律翻译就属于与实践相关的翻译。同时,他简述了翻译的历史,从奈达的功能理论到莱斯的翻译评估理论再到纽马克的An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在讲解关于翻译策略方面问题时,朱教授介绍了两种语言类型:文学和非文学,并说明了两者的分界线和界定方法,他通俗地说:“文学是假的”。他指出翻译策略大体上分为直译和意译也就是质和文,直译指形式内容不可分,意译指同样意思可以用不同形式表达。关于直意之争,自功能主义提出后便得到解决。同时,他提出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本,翻译时要讲究不同的翻译策略。翻译信息类时,原则是“不多不少不变”,“表情”类时,注重内容内涵的翻译,在“感染类型”的时候,注重“直接反应”。
关于翻译实践时,他强调要注重建立文本类型与翻译策略的关系,讲究语用意义上的对等。并以此介绍了莱斯的理论及其理论来源。莱斯根据Karl Buhler的语言功能理论,总结出自己的三种翻译策略。Karl Buhler将语言分为三种功能,一是暗指(symbol), 也就是客观地反映世界,二是暗含(symptom),表情,三是暗示(signal),指的是说话人对听话人的影响。据此,莱斯将翻译分为三个指导原则,这些原则最初用于翻译评估,也可以被我们用来指导翻译实践,包括:一信息:主要指的是讲事情,中心是“话题”,如新闻,交际用语;二是表情,中心是说话人,主要包括文学;三是感染,中心是听话人,如广告,法律,命令等。
整场讲座中,朱教授通过一系列生动的例子,为在座讲解了关于翻译功能理论的相关学说,解决了同学们在翻译中的难题,加深了对翻译的理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果红叶 申心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