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由研究生外语教研室主办的冬日沙龙活动在腾讯会议云端顺利举行。本期的主题为“浅谈中国裁判文书修辞说理”,主讲人为研究生外语教研室钟林燕博士,特邀研究生外语教研室主任徐新燕副教授担任点评嘉宾。此次讲座由研究生外语教研室副主任石立珣副教授主持,研究生外语教研室的各位老师参与了本次讲座。
主持人石立珣首先介绍了研究生外语教研室冬日沙龙活动的目的与意义,随后介绍了本次讲座主题、主讲人及点评嘉宾,并对听众的到来表达欢迎和感谢。
在本期讲座中,主讲人钟林燕就中国裁判文书修辞说理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并对中国裁判文书修辞说理的受众和主要内容展开了分析。裁判文书修辞说理,即裁判文书中运用修辞技术进行说理,其目的在于使司法裁判中得出更为合理和更具可接受性的判决。在中国传统理念中,法律并不完全等同于公平和正义,评判是非的终极标准并非是法而是理,古代的法官将天理、人情、国法并用,律设大法,理顺人情,因此古代判词对于修辞的使用较为频繁。由于中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裁判文书说理发展到现代,这种显著的修辞特征逐渐淡去。为了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我国近年来做出了诸多努力,包括相关借鉴英美法系说理实践、以及在裁判文书中使用修辞加强说理的制度。法官在裁判时需要兼顾情理要求,既要晓之以理,还要动之以情,做到情理交融,正是司法裁判的情理要求使裁判文书说理中的修辞成为必要。修辞在司法裁判中具有两面性特征:一方面,法律修辞应把追求“善”的修辞原则作为第一要务,将修辞原则适用得度,从而克服法律形式主义的僵化性,增强法官裁判说理的情感论证;另一方面,法律修辞应当避免使用“恶”的修辞原则,防止因为过度修辞进入修辞消解法治的误区,因此需要给裁判文书说理中的修辞设定合理性界限。
在嘉宾点评环节,徐新燕主任对钟林燕的讲座予以高度评价。徐新燕充分肯定了讲座的主题和意义,指出讲座内容对于思考中国裁判文书说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启示,并详细介绍了英美法系的判决书及其说理,提出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教研室多语种优势,进行英语、日语、意大利语等语种的裁判文书分析研究,并与中国的裁判文书进行比较研究,使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之间的裁判文书说理可以互为借鉴。
在自由提问与互动环节,主讲人就郝轶君、雷佳老师的提问予以了一一回应,并进行了深入而友好的交流。听众均表示这是一次既学术又轻松的讲座,带大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冬日沙龙是研究生外语教研室组织的系列活动,邀请教研室内外嘉宾开展线上、线下以文化和教学为主的讨论活动,旨在打破不同语种壁垒,增加各语种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更加有益、有趣的教研活动。
(撰稿:石立珣;审稿:徐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