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S-CUPL

研究生培养

通知公告

2015级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5/09/14 12:01

 

2015级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通知

一、开课时间:第二周(9月16日周三)

二、选课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同学从下列所开设的英语课程中任选两门,于9月14日-18日,到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选课。第一外语为日语、俄语的同学,根据课程表安排的上课时间上课。

2015级博士生外语课程表(2-19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序号

性质

学分

课时

星期

节次

教室

授课人

职称

备注

1

学术英语写作

2080000131

01

学位

4

36

6-7

207

李立

教授

2

实用英语写作

2080000132

01

学位

4

36

8-9

207

李立

教授

3

法律英语

2080000133

01

学位

4

36

6-7

307

沙丽金

教授

4

法律英语翻译

2080000134

01

学位

4

36

8-9

307

齐筠

教授

5

学术英语视听说

2080000135

01

学位

4

36

6-7

423

Sharon Lee

外教

6

学术英语视听说

2080000135

02

学位

4

36

8-9

423

Sharon Lee

外教

7

第一外国语(日语)

2080000102

01

学位

4

72

6-9

421

崔延花

副教授

8

第一外国语(俄语)

2080000103

01

学位

4

72

6-9

422

崔嫚

副教授

9

第一外国语(德语)

2080000104

01

学位

4

72

6-9

304

许兰

副教授

德语一外(与硕士合上)

三、免修、免考安排

符合博士生免修、免考规定中免修、免考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9月14-18日上午携带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到研究生外语办公室(科研楼907)递交博士生外语免修、免考资格申请。

考试时间:2015年9月18日(周五)下午2:00—4:00

考试地点:笔试:教学楼220  口试:教学楼221

公布考试结果时间:9月21日到研究生院网站或者教学楼二层外国语学院橱窗查询。

 

四、使用教材:

1.学术英语写作: Writing a Research Paper,庞继贤编著,浙江大学出版社。

2. 实用英语写作: 《大学生实用英语写作》,庞继贤编著,浙江大学出版社。

3. 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上课时通知指定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

第一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试行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学习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学制为一学期,共72学时,3学分。

一、第一外语为英语

(一)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于入学后第一周携带相应的成绩证明原件到研究生外语办公室递交免修考试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参加免修考试。

1.入学考试英语成绩85分(含)以上;

    2. 新托福标准分100分以上(2年内有效);

3.GRE 成绩2000分(含)以上(5年内有效);

  4.GMAT 成绩700分(含)以上(5年内有效);

5.WSK PETS5)考试成绩合格(2年内有效);

6.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2年内有效);

7.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

8.在相应外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二)免修考试成绩优秀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免修考试成绩良好者具备免修不免考资格,可免修英语课程的课堂学习,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三)其余学生必须参加课堂学期,从所开设的课程中任选两门学习,期末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综合认定。70分以下者第二学年跟下一届学生重修。

 

二、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

(一)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博士研究生,如果在本科阶段、硕士阶段为法、日、德、俄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或者在相应外语国家获得过学位,可申请该第一外国语课程的免修考试。

(二)免修考试成绩优秀者具备免修免考资格,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免修考试成绩良好者具备免修不免考资格,可免修该外语课程的课堂学习,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三)其余学生必须参加课堂学习,期末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综合认定。70分以下者第二学年跟下一届学生重修。